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要点汇总

吴悠然老师
原创
2024-04-28 14:42:56

各位综合评价考生及家长请注意:2024年综合评价报名已进入倒计时,多数综合评价招生高校将于4月底5月上旬报名截止!还没报名的考生家长抓紧时间报名啦,降分录取的机会千万别错过!

》》推荐阅读:2024年重点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考信息汇总

2024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要点汇总

报名时间:即日(4月28日)起至5月10日(5月10日23:50报名系统关闭)

报名入口:https://bm.chsi.com.cn/

一键点击进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报名入口

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5月10日23:50报名系统关闭)。

2.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

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报名结束后由系统生成,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每页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下载申请表—上传申请表”;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

(3)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若符合多项报名条件的,各项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上传)。其中,满足条件1(学科特长类)、2(思想品行类)和4(创新技能类)的必须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证明材料”;

备注:满足条件3(学业优秀类)附加材料无须上传,高中阶段期末或者模考成绩和排名以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填报信息为准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及缴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规定,考生须缴纳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及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招生专业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以及代表性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向考生开放“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专业、科教融合拔尖班、产教融合拔尖班、国家及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专业等优势专业。本年度招生专业最终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2024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设置如下: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专业

备注

物理

化学

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大气科学)(双学位培养项目)

双学位培养项目

应急管理(应急管理+环境工程)(双学位培养项目)

双学位培养项目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培养]

腾讯实验班

通信工程(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华为实验班

软件工程(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海康威视实验班

信息安全(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奇安信实验班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国电南自实验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软件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电子科学与技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电子信息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通信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遥感科学与技术(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生态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环境科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环境工程(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农业资源与环境(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海洋科学(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大气科学类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应用气象学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信息安全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电子科学与技术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人工智能

“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

软件工程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应用统计学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材料物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测绘工程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环境工程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

海洋科学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应用物理学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应用化学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支持专业

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

2018年教育部批复全国首个唯一特设专业

生态学

江苏省特色专业

智慧水利

2024年新增专业

智慧农业

2024年新增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师范类

物理学(师范)

师范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师范类

地理科学(师范)

师范类

物理

不限

金融工程(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双学位培养项目)

双学位培养项目

金融工程(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财务管理(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供应链管理(与江苏京迅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培养)

京东实验班

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历史

不限

财务管理(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法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汉语言文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供应链管理(与江苏京迅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培养)

京东实验班

汉语言文学(师范)

师范类

英语(师范)

师范类

工商管理类(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物流管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行政管理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翻译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国际经济与贸易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汉语国际教育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英语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日语

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保险学

产教融合班

备注:

1.科教融合拔尖班项目: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联合培养。

学校2018年起与中国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2023年起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进行联合培养。联合培养模式如下:学生单独编班,分别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指导下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不低于3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产教融合拔尖班项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与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培养]、通信工程(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培养)、软件工程(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信息安全(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供应链管理(与江苏京迅递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培)、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培养)。

学校与知名企业共建各类实验班,实验班实行“双师引导+产教融合”培养体系,实行双导师制,由国家杰青、特聘教授等担任学业导师,由企业资深行业专家、高级工程师担任企业导师,将产业与教育相结合;设立“一流专业+校企共建”课程体系,校企联合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与企业共建实习基地,提供到相关企业不少于两个月的实习机会增强学生学科交叉能力和强化实践能力;采用“科教协同+国际交流”训练体系,学生由导师带领参与科学研究、企业项目、学科竞赛、双创训练等,支持学生参加国际间互访交流、短期培训、学术会议等;制定“以生为本+政策护航”服务体系,制定实验班奖助政策体系,择优选拔不低于30%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项目

为积极推进复合型人才培养,2024年起开设人工智能+大气科学、金融工程+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环境工程3个双学位专业。双学位专业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学生单独编班培养,体现出跨学科、复合型、创新性等培养特点。

报考条件

具有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科特长高中阶段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或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名单

编号

比赛名称

主办单位

1

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地震学会、中国地球物理学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

2

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数学会

组织单位:省数学学会

3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物理学会

组织单位:省物理学会

4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

组织单位:省化学化工学会

5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

组织单位:省遗传学会

6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计算机学会

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7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江苏赛区)

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8

江苏省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江苏省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9

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

中国少年儿童发展服务中心

10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大赛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11

世界机器人大会青少年机器人设计与信息素养大赛

中国电子学会

12

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成果展示大赛

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

13

全国青少年无人机大赛

中国航空学会

14

全国青年科普创新实验暨作品大赛

中国科协

组织单位: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15

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

16

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

中国天文学会

17

“地球小博士”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

中国地理学会

18

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19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科协

20

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赛

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21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

22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23

丘成桐中学科学奖

清华大学

24

全球发明大会中国区

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

25

中国“芯”助力中国梦——全国青少年通信科技创新大赛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26

“我爱祖国海疆”全国青少年航海模型教育竞赛

中国航海模型运动协会

27

“驾驭未来”全国青少年车辆模型教育竞赛

中国车辆模型运动协会

28

全国青少年模拟飞行锦标赛

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

29

“飞向北京·飞向太空”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教育竞赛活动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

30

江苏省中小学“金钥匙”科技竞赛

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

组织单位:省科学传播中心

31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

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32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33

“领航杯”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省电化教育馆

34

“领航杯”江苏省青少年网络信息安全应用能力竞赛

省电化教育馆

35

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

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

36

江苏省青少年普及机器人大赛

省教育厅、省科协

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名单

编号

比赛名称

主办单位

1

世界华人学生作文大赛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2

“外研社杯”全国中学生外语素养大赛

北京外国语大学

3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

中国当代文学研究会

4

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

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5

高中生创新能力大赛

中国老教授协会

6

全国中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中国写作学会

7

“语文报杯•时代新人说”全国中学生征文大赛

中国语文报刊协会

8

全国中学生环境保护优秀作文征集活动

中华环保联合会

9

全国版图知识竞赛(中小学组)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10

全国青少年劳动技能与智能设计大赛

中国自动化学会

11

全国青少年文化遗产知识大赛

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

12

全国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

中国禁毒基金会

13

“领航杯”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

省电化教育馆

14

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

省教育报刊总社

15

“七彩语文”杯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2.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至少有三个学期的期末总成绩(含模考)排名位于同年级同首选科目类前列。

排名要求:

(1)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培育学校及南信大优质合作示范中学的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60%(含);

(2)来自南信大优质合作联动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30%(含);

(3)来自四星级中学的考生,高中阶段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所对应首选科目类学生中前20%(含);

(4)其他中学的考生须排名前5%(含)。

4.创新技能类:在拟招收的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能力、特殊技能或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2024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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